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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國免費客服電話 400-000-1354 據傅先生介紹,因為他兒子十分喜歡吃牛肉干,所以他在網上淘了4袋牛肉干。5日下午,傅先生收到了牛肉干,他當即開袋給兒子吃。兒子說味道不錯,不過有點辣。傅先生說,他當時買的是不辣的牛肉干,因此覺得奇怪,想看看牛肉干調味料的成分。“當看到生產日期時,我心里咯噔一下,因為上面印著2015年12月8日。我有點懵了,難道生產日期也玩穿越了?”傅先生表示,當時感到心里很不舒服,覺得商家是在造假。隨后,傅先生又查看了其他幾包牛肉干的生產日期,這幾包的生產日期均為2015年11月5日。
發現問題后,傅先生覺得這牛肉干質量有問題。隨后,他聯系了賣家,賣家稱這種情況也是第一次碰到,他會向經銷商了解情況。半個小時后,賣家回復傅先生,稱生產日期的標注確實出了一些問題。工廠有一套專門的包裝程序,生產日期是產品封口后由人工操作。由于生產日期的數字可人工自行控制進行更換組合,錯誤可能是工人操作不小心造成的。賣家向傅先生道了歉,并表示自己也有責任,對貨物沒有仔細檢查。“雖然賣家說那個印錯生產日期的牛肉干是今年11月份生產的,牛肉干的質量沒有問題,但我心里已經有了顧慮,下次不會再購買這個廠家的牛肉干了。”傅先生說。
最后,經過協商,賣家對傅先生購買的牛肉干全額退款,并進行一定的補償。傅先生表示接受。
據悉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,虛假標注食品的生產日期屬于捏造真相、虛構事實的行為。如果查明情況屬實,有關部門將會責令其停止生產,進行整改,并處以一定的罰款。消費者也可要求商家以商品價格的雙倍給予賠償。
來自內蒙古牛肉干